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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工商局的经营性网站备案(下简称备案)与IP备案、ICP备案、ICP许可证是一回事吗?
不是。有关IP备案、ICP备案、ICP许可证(下简称ICP证)的相关事宜,请向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咨询办理。
2. 备案有什么作用?是否提供对网站名称的保护?
本备案是将网站的身份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以便于社会监督,并不对网站中文名称提供保护。
3. 备案流程是什么?
先由申请者在线填写有关信息,其中包括网站基本情况和网站所有者情况,前者按照ICP证的内容填写,后者按照营业执照填写,然后递交相关书面材料。经核对之后,通过邮件发送备案电子标识,申请者收到邮件后按要求做链接即可。
4. 外地的网站可以在北京市工商局备案吗?
只受理北京地区注册企业的网站备案。2002年7月以后,不再受理非北京地区注册企业的网站备案,非北京地区注册企业的原备案网站的网站变更等也不再受理(转让给北京地区注册企业的予以受理)。
5. 取得ICP备案,能在工商局备案吗?
只受理取得ICP证的企业的备案。北京地区注册企业要进行备案,必须先向市通信管理局或信息产业部申请ICP证(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工商局才受理备案;没有取得ICP证或者取得ICP备案,工商局不予受理备案。
6.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是否还受理?
只受理经营性网站备案。2002年7月以后,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再受理。
7. 备案申请在线填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网站所有者类型选择错误,提交之后能更改吗?
“所有者类型”一项提交之后,便无法再更改,请依照营业执照慎重选择,一般选择“公司制企业法人”。
2) 网站名称和域名如何填写?
按照ICP证填写,注意每次备案只允许填写一个域名、一个中文名称,填入多个只会延误您的备案进程。若ICP证上有多个网站名称、多个域名的,只备案其中的一个,也可以分别提交多份备案申请。
3) 如果想备案的网站名称、域名与ICP证不一致,怎么办?
请先去通信管理局变更ICP证,再来工商局备案。
4) 网管E-mail和业务联系人E-mail有什么用途?
备案电子标识会发送到网管和业务联系人的邮箱,请仔细填写,确保能接收到邮件。
5) 业务联系人指什么?
“业务联系人”指具体负责网站备案的人员,出现问题便于联络。
6) 网站所有者情况如何填写?
网站所有者情况请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保持严格一致,否则书面核对不予通过。
8. 提交备案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营业执照提供副本还是正本复印件?
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年度检验情况的页面。
2)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执照增项?
必须进行增项,即在营业执照上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因特网信息服务”字样,否则无法通过书面核对。相应法规依据: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还需要增项吗?
仅有“法律、行政法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字样是不够的,仍需要增项。
4) 在哪里进行营业执照增项?
在领取营业执照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增项。
5) 域名注册证如何取得?
向域名代理机构索要域名证书或域名证明,如果实在无法获取,可以从网上在线打印域名查询结果。如果是英文的,请在关键信息(诸如注册人、注册单位)的英文旁边标注相应的中文。域名证书、域名查询结果均须加盖备案申请单位的公章。
6)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如果域名注册人不是备案申请单位(诸如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应由注册人授权备案申请单位使用该域名。点击此处下载域名使用许可协议文本格式。
7) ICP证复印件需要包括哪些?
ICP证的复印件包括正面以及年检合格记录的页面。
8) 什么是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如果使用的是2004年以前办理的ICP证,还必须提供市通信管理局的《关于同意XXX公司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批复》文件,里面包含“网站名称”一项。对于2005年及以后的ICP证,无需再额外提供上述批复文件。
9) 是否所有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
切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备案单位的公章!
9. 备案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 已在线申请,但未提交书面材料,如何修改备案信息?
在备案首页继续点击左侧的“网站备案”,在弹出的页面的左侧点击“网站备案信息修改”,输入网站名称和密码,可进行有关备案信息的修改、打印等操作。
2) 备案密码丢失,如何找回密码?
如备案网站密码丢失,可传真一份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申请,内容包括:a.原密码丢失,申请重新发放;b.网站名称;c.指定接收的邮箱;d.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82690822
备案密码一旦由系统给定即为唯一且无法更改,而在备案信息修改、备案变更等环节皆需输入密码,所以请将密码牢记!
3) 备案完成的标志是什么?还颁发纸质证书吗?
备案申请者将备案电子标识的链接做好后,如经公告30天无异议,备案工作即完成。自2004年10月起,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4) 曾获得备案纸质证书,做网站变更需要交回吗?如果遗失了,该怎么办?
如果原颁发了证书,网站变更涉及证书上的项目的变更,请交回原备案证书,如果遗失,请在报纸上发布一个遗失声明,并持该期报纸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网站转让、网站取消,要求同上。
5) 提交网站变更申请后,变更何时才能完成?
只变更“网站联系方法”的有关项目,无须提供书面材料。变更其他项目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经我们核对后就会把内容变更过来。若涉及网站名称的变更,还需要再公告30天,若无异议,经我们确认后变更就完成了。
6) 网站转让的页面无法在线提交,该怎么办?
请把填写好的网站转让的网页保存,作为附件发送到tjc@baic.gov.cn,邮件主题注明“XXX网站转让”。
7) 网站备案后,还需要年检吗?
不需要单独年检。网站年检已合并到企业营业执照的年检中,企业在每年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的同时申报备案网站有关情况即可。
8) 备案收费吗?
本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9) 如何递交书面材料?
将书面材料准备齐全后,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824房间,邮政编码:100080)。 公交:361、367、26、944、944支、运通116、小5路人民大学西门(盛唐饭店)下车往北50米路东即到。
如当面送达,请于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00)送达。
10) 网站右下方有工商电子标识,是否就意味着该网站已在北京市工商局备案?
不一定。点击该电子标识,会弹出一个新的页面,若页面的网址显示为:http://www.hd315.gov.cn/beian/view.asp?bianhao=xxxxxxxxxxxxxxxxxx(其中x代表某个数字),同时该页面的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中的域名是该网站的域名,则该网站为已备案网站。
也可以在我局网站上点击备案网站查询,通过位于查询页面下方的搜索栏来确认网站是否备案。
11)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该怎么办?
请先仔细阅读 《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办法》,若还有问题,请于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00)咨询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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