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公司注册网 www.gs12581.com !

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010-52662912/18910803962/13366680252/13366003334/18910300743

北京公司注册网专业为您提供北京注册公司 公司增资 注册北京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注册公司电话:010-52869282 公司增资专线:18910803962(24小时)

 
名称核准 注册指南 企业登记
食品流通 演出许可 行业审批
公司增资 工商法规 广告公司
商标注册 公司注销 北京税务
社保、记账 个人独资 外资注册
分 公 司 经营范围 集团注册
合伙公司 前置审批 有限公司
公司变更 银行开户 工商年检
注册地址

中商世贸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电话: 010-526629122
手机: 18910803962/13366680252
13366003334/18910300743
信箱: 133112581@.qq.com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北方明珠3号楼1620
Q Q: 给我发消息
 

行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前置审批 >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认定办法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认定办法
北京公司注册网 www.gs12581.com   2011-09-29 17:20:55 作者:guanliyuan 来源: 文字大小:[][][]

****中国公司注册网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www.gs12581.com ****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认定办法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北京市科委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一、为促进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强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京政发(1998)47号文件及国家科技部(原国家科委)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新技术企业。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市人民政府管理新技术企业核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四、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1.微电子与电子信息技术及其产品
    2.新医药、生物技术及其产品
    3.新材料技术及其产品
    4.光电子与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
    5.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及其产品
    6.环境保护与环境生态技术及其产品
    7.地球、空间、海洋技术及其产品
    8.核应用技术及其产品
    9.与上述八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首都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各项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目录,由市科委根据国家科技部(原国家科委)制定的目录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以及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定期公布。
    五、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兴办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企业的负责人是专业技术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高新技术服务的劳动密集型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20%。
    5.有10万元以上的资金,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5万元/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3万元以上,并且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6.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7.注册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六、市科委每年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和下列标准,对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
    1.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以上。
    2.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新技术企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所得收入以及中试产品、新产品产值中技术投入的增值收入。单纯的商业经营收入除外。
    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期限为3至5年,技术周期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期限可延长至7年。
    七、新技术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享受当年的政策优惠,如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由市科委取消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八、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的,须经市科委审批,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
    新技术企业在申报核定和接受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违反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直至撤消其新技术企业证书。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税收征管等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科委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注册公司请联系我们
TEL
         张先生 18910803962        
电子信箱:张先生
133112581@qq.com 
QQ
         张先生 133112581

  

网站首页 企业名称 在线留言 注册指南 企业登记 专项审批 工商年检 行政审批 公司增资 异地办公 税务登记
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010-52662912 18910803962 (张先生) 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北方明珠3号楼1620室 东城公司:安定路20号岳安综合楼 石景山地址: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 朝阳分公司地址:朝阳区朝阳路华商大厦 Copyright@ 2005-2017 中商世贸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36094号-1 京工网安备号:11010500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