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制作企业是指从事影视、广播、霓虹灯、路牌、印刷品、礼品、灯箱、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的企业。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 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制作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2。广告从业人员一般不少于4人。 ② 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器材和场地,经营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制作场所视广告制作项目而定。 ③ 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和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④ 有一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